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8619/2024-128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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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福溪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办公室,各村(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4年福溪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福溪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 | 决策实施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 时间 |
1 | 建筑业总部经济大楼及高端酒店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2 | 回龙山垃圾填埋场清运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3 | 拾得路以北M区块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4 | 拾得路以北N区块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5 | 拾得路以北Q区块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6 | 拾得路以北R区块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7 | 民兵训练基地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8 | 寒山寺集项目 | 福溪街道 | 《浙江省土地征收管理条例》 | 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6、向社会公布 | 2024年 |
二、工作要求
1、对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福溪街道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形成的相关材料。
2、对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福溪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3、街道办事处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