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200/2024-10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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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24〕3号),持续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场监管领域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长效举 措。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主动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按照“应随机尽随机”“能联合尽联合”要求,组织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局有关科室要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及相关业务规则变动情况,在省权力事项库、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中动态调整、及时维护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和检查表单。
二、有序组织实施。2024年我县水利随机抽查事项共22项,较2023年新增14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流程使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开展。在现场检查环节,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考评,确保于11月30日前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年度双随机检查占比60%以上,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95%以上,跨部门联合监管率达到50%以上,检查问题发现率达到20%以上,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检查公示率达到100%,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天台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