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意见征求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02-10 结束时间:2024-03-11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2024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发表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月10日——3月11日,相关书面意见请反馈至天台县教育局。征求意见稿附后。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教育局,联系人:徐子剑,联系电话:0576-83173938。

2.邮件反馈至天台县教育局,邮箱:ttxjyjbgs@163.com。

3.信函反馈邮寄至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358号,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4.传真反馈至天台县教育局,号码:0576-81307000。

5.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天台县教育局

2024年2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更好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2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126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4〕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全县计划招生全日制普通高中3825人,计划招生职业高中1871人。2025年开始,依据初中毕业生数,适当调整高中招生规模和形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天台户籍,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天台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非天台户籍在天台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须具有天台县初中学校学籍的九年级学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的在籍生、毕业生。

(2)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参加天台县2024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生须有学籍或户籍在天台县,向天台县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学校报名。

⑴县内在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报名,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⑵在外地就读的天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天台参加中考的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育英中学报名;在天台县就读的外地户籍的毕业生如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也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毕业学校统一汇总,填报附件3、附件4,报县教育考试中心。

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愿意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允许在其毕业学校报名,同时还须交验《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5),该表经报名点学校核验后,送教育科审核,交县教育考试中心留存。 

⑷往届天台户籍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育英中学报名。

报名点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日期:2024年3月22日8时至3月31日17 时,逾期不予办理。

3.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65元/生。

四、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5月23日8时至5月27日17时

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可在01天台中学、02平桥中学、03育青中学、04苍山中学、05育英中学、06平桥二中、07外国语学校高中部、09青梅中学、10培新中学等志愿学校中选填不超过9个志愿,分二批填报志愿(第一批01天台中学、02平桥中学、03育青中学;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所填的志愿必须分清先后顺序,未填报志愿的学校不予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与家长商量,了解清楚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应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志愿截止后不得更改。职业高中志愿由考生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并选择专业,职业学校依据报名择优录取。

五、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0分)、科学160分、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100分、体育40分,总分660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6 月 22 日

上午

语文

9:00-11:00

下午

科学

13:30-15:30

6 月 23 日

上午

数学

9:00-11:00

下午

社会

13:30-15:10

英语

16:10—17:50

2.考试形式与要求:中考文化课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听力CD光盘,文件为MP3格式。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各科目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3.考点设置:全县设实验中学、赤城中学、外国语学校、平桥镇中学、坦头中学、白鹤中学、三合中学、街头中学、始丰中学共9个考点。

4.监考人员由初中教师担任,每个试场的两名监考人员须来自不同学校。监考补贴由所在考点发放。

7.体育考试有关工作另行发文。

六、评卷

中考全市实施网上统一阅卷,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认真组织试卷的扫描、批改等工作。

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教〔2018〕3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

(一)录取依据

以中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总分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数学、语文、英语三科考分相加就高录取;如三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按数学、语文两科考分相加高者录取;如两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按数学考分录取。

2.按照普通高中计划招生人数的105%划出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青梅中学、培新中学可在此基础上降15分,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教育局同意,再组织生源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不宜过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体艺特长生除外)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3.在外县报名考试的考生,不列入我县招生录取范围。

(四)定向生分配

1.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第一批录取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6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生,计划定向招生人数为1152人。定向生总量录取率不低于95%。2025年定向生比例将提高到70%。

2.各学校定向招生人数以学籍网提供的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

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与全县毕业生总数相比所占的比例及三所重点普通高中在各校的定向招生数(按四舍五入计),如下表:


学校

初中毕业生数

比例

定向招生数

天 中

平 中

育 青

合 计

合 计

5696

计划定向数

480

336

336

1152

实际定向数

482

335

335

1152

01实验中学

833

14.624%

70

49

49

168

02赤城中学

815

14.308%

69

48

48

165

03螺溪中学

76

1.334%

6

4

4

14

05外国语学校

702

12.324%

59

41

41

141

06育英中学

66

1.159%

6

4

4

14

07始丰中学

545

9.568%

46

32

32

110

08大公中学

279

4.898%

24

16

16

56

09南屏中学

10

0.176%

1

1

1

3

10石梁学校

39

0.685%

3

2

2

7

11白鹤中学

417

7.321%

35

25

25

85

12坦头中学

340

5.969%

29

20

20

69

13泳溪学校

9

0.158%

1

1

1

3

14洪畴中学

137

2.405%

12

8

8

28

15三合中学

321

5.636%

27

19

19

65

16平镇中学

769

13.501%

65

45

45

155

17前山中学

34

0.597%

3

2

2

7

18屯桥中学

57

1.001%

5

3

3

11

19雷峰中学

33

0.579%

3

2

2

7

21街头中学

199

3.494%

17

12

12

41

22龙溪学校

15

0.263%

1

1

1

3

3.定向录取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天台县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定向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定向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作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应达到1A2B及以上。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定向录取的范围。各学校应严格审核,并予以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有关考生的定向生录取资格,并追究违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录取批次

今年高中招生的录取批次及步骤安排如下:

1.提前批:三所重点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录取(招收体艺特长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另行发文)

2.第一批:三所重点普通高中的录取

(1)三所重点普通高中计划招生数中先扣除定向招生1152人、天台中学拔尖创新人才165人、体艺特长生48人,再按扣除后的人数(555人)的110%划出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高重点线)。

(2)普高重点线以上第一志愿已取足(扣除定向生、体艺特长生后的指令性指标,下同)的学校,再在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定向生。定向生的录取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录取率不足95%,则再按10分一档继续降分,直至录取率达到95%。)

(3)普高重点线以上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学校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仍然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三志愿的考生。

(4)普高重点线以上按志愿录取不足的学校,再降分(10分为一档)按志愿择优录取,直至取足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指标。

(5)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指标取足后,再在普高重点线下降50分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定向生(定向生录取以指令性指标先取足者为优先的原则,若录取率不足95%,则再按10分一档继续降分,直至录取率达到95%)。

(6)按规定降分录取定向生但仍然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在全县范围内非定向的指令性招生(定转指),按志愿择优录取。

(7)已被三所重点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3.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录取

(1)其他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录取。

(2)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扣除体艺特长生的招生人数,依据普高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分别划出各校的普高录取分数线。

普高录取分数线高于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校,就以此分数线作为该校普高录取分数线;普高录取分数线低于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校,以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作为该校的普高录取分数线。

4.中职招生

(1)“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2024年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里办”,在搜索栏搜索“学在台州”栏目,点击进行网上报名。“中高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参照“中本一体化”招生方式。

(2)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以县教育局为主,由台州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由考生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生选择专业择优录取。

九、加分录取办法(不含体艺特长生)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4〕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天台县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实施办法如下:

(一)加分类别

1.烈士子女: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要求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4.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到2026年,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二)申报方式

根据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符合2024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类别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手机APP商城搜索“浙里办”下载)进行自主申报,具体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通过电脑端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县市区,进入“个人服务-考试教育-义务教育”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义务教育”)。

方式二:通过手机端办理,登录“浙里办”,在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栏目选择对应项填报。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1.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烈属证等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县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2.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和父(母)亲所在部队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县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3.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县级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经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县教育局落实优待政策。

4.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县教育局落实优待政策。

5.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系统共享全国人口库的身份证号、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民宗局审核、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归侨: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浙江省归国华侨证;归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父(母)亲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归国华侨证、亲属关系凭证;华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凭证及其中译件、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出入境记录),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侨办、设区市侨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7.台胞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证件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其中,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全流程在线办理;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上述两类考生须到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设区市台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8.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9.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所在学校及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抵制不正之风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关系到人才的选拔、关系到广大群众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学校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协同搞好招生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来宣传招生的政策规定,要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有关规定,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附件:1.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计划

2.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

3.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4.非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5.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

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附件1

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计划


类别

学校

招生计划

备注

班数

人数

合计

指令性

定向生

合计

136

5696

4544

1152





小计

91

3825

2673

1152



天台中学

20

800

320

480

40


平桥中学

14

560

224

336

40


育青中学

14

560

224

336

40


苍山中学

12

540

540


45


平桥二中

9

405

405


45


育英中学

6

270

270


45


外国语学校

6

270

270


45


青梅中学

4

180

180


45

民办

培新中学

6

240

240


40

民办



小计

22

1871

1871



其余由天台技工学校招生

职教集团

17

680

680


40


文武职技校

2

80

80


40

民办

天成职技校

3

120

120


40

民办


附件2

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家庭地址


联系手机


就读初中

学校名称


就读学校

联系电话


就读初中学校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户籍地教育

考试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由就读初中学校打印;

2.台州户籍学生在台州市内非户籍地就读要回户籍地报名的,此表一式三份,就读初中学校及所在教育考试部门、户籍地教育考试部门各一份;

3.台州户籍学生在台州市外就读要回户籍地报名的,此表一式一份,交户籍地教育考试部门;

4.非台州户籍学生在台州市内就读要回户籍地报名的,此表一式两份,就读初中学校及所在教育考试部门各一份。


附件3

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序号

学生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就读初中学校名称

流出县

(市、区)

流入县

(市、区)



































































































备注1.此表适用在台州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

2.由学生就读初中学校统计,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流出地教育考试部门汇总后报

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全市学生情况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4

非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序号

学生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就读初中学校名称

初中学校所在省县

流入县

(市、区)



































































































备注1.此表适用在台州市外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

2.由报考地教育考试部门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全市学生

情况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5

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姓名


初中学籍辅号


照片(1寸)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

签发机关


户籍

所在地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父亲

(或母亲)

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时间

(填写领证时间及证件号)

在台州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填写领证时间及证件号)

学习经历

证明

(所在初中填写)

1.该学生经(招生渠道)进入我校。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学校(转学学生在此如实填写当时中学名称,非转学学生填写“我校”,下同)初一年级就读。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学校初二年级就读。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学校初三年级就读。

特此证明。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中学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教育局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教育局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天台技工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办学层次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人数

招收文化

程度

备注

预备技师(等同本科)

1

数控加工(数控车工)

6

80

初中

根据浙委办发2020年36号文件通知精神,明确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习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执业资格考试、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在天台就读。

2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6

80

初中

高级工
(等同专科)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5

120

初中

4

数控加工(数控铣工)

5

80

初中

5

汽车维修

5

80

初中

6

计算机应用与

维修

5

80

初中

7

会计

5

80

初中

8

幼儿教育

5

80

初中

9

美术设计与制作

5

80

初中

10

电子商务

5

80

初中

11

市场营销

5

80

初中

12

旅游服务与管理

5

80

初中

13

形象设计

5

80

初中

14

烹饪(中式烹调)

5

80

初中

中级工
(中职)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初中

天成自控、大自然“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班

总计

1200


《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更好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明确招生政策,规范工作流程。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2号)

3、《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126号)

4、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4〕28号)

三、制定过程

2024年2月,天台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和以往工作经验,研究起草了《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科室、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中家长代表等人士的意见,对招生的相关政策研讨。在研究吸收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此稿。

四、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分十条,分别为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条件、报名办法、填报志愿、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加分录取办法、招生宣传工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事项为县教育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程序,其中公众参与的期限不少于30天,征集意见完成后将开展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有关程序。

天台县教育局

2024年2月10日


210——311日,我单位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就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天台县教育局                     2023年312


关于印发《天台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