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4-131987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4-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12-04 15:16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关于要求中心城区房屋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建议

赤城街道   陈维全

因历史遗留的各种原因,城区有相当一部分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包括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移位建设等),为解决城区群众多年的期盼,为落实为民办实事,建议按规定进行处罚后,给予补办产权证书。

在城区范围内,遗留大量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移位建设等建筑。虽然此部分建筑存在违法行为,但在历史上为城区居民提供大量成本低廉的居住、生产用房,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我县的发展。为化解历史遗留存量违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责任,协调配合,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理存量违建。

清理历史违法建筑涉及复杂民生问题,显然不能采取一刀切拆除的处罚方法,否则最后遭受损失的还是老百姓。根据现实复杂多变的情况,能够判断有些存量建筑是可以不拆除的:如影响建筑物和建构主题安全的;拆除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以上所涉及建筑是否不予拆除,采取按规定处罚后,给予补办产权证书手续。呼吁有关部门推进存量违建处置工作进程,依法化解和取缔存量违建,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维全等 11 名代表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140 号建议《关于要求中心城区房屋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我局将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天政办发〔2023〕52 号)文件,积极配合贵单位做好中心城区房屋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联 系 人:胡旭峰

联系电话:83171723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