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4-131979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4-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12-04 15:11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坦头镇  邱海峰

一、背景

不动产登记从原先的房产、土地分开登记到现在的统一登记,遗留了很多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1、部分拆迁安置房因规划或用地或验收手续欠缺无法办理产证,有些仅办理一本产权证而致使产证不齐全,有些因“两证”登记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办理;

2、部分房屋所有权已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或土地使用权已转移、房屋所有权未同步转移,且原权利人已去世或无处联系,导致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而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3、部分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不一致,且没有明确依据认定任何一方有误,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需要我县政府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难题,并建议:

1.请县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科学分类,加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乡镇不动产遗留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破解产证办证中的遗留难题,确保群众生活安居乐业。

2.分级建立工作机制。建议县政府成立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建立自然资源、住建、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及各部门职责,定期对有关遗留问题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妥善处置,出台实施细则、案例实操等。各乡镇街道设立专班,以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为载体,加快梳理,及时办理。

3.开辟服务绿色通道。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很多问题将难以根本解决。建议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主动服务,开辟用地审批、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邱海峰等 12 名代表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075 号建议《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我局将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天政办发〔2023〕52 号)文件,积极配合贵单位做好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联系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联 系 人:胡旭峰

联系电话:83171723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