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642Y/2024-131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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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雷峰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王先忠、林殷禅、杨含标、何理许、何海燕、夏高平、杨小华、夏亦松、王森清、夏静、王贤军、陈柳莹代表:
你们在雷峰乡第十八届人代会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祥和片垃圾清运频次的建议》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乡已与垃圾清运公司明确要求,履行隔日一次对全乡各点位垃圾桶进行全面清运,并确保垃圾处理池的垃圾日常保持在一半以下。如若未按要求履行职责,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将扣除部分垃圾清运费用。请各位代表共同监督,若发现垃圾未及时清运、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落渣、漏渣”等不符合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请及时告知农办,核实后将作出相应处罚,屡次不改的将对清运公司进行调整更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各位代表和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请大家齐心协力共建和美雷峰。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晓静
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