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92790977R/2024-132633
  • 文件编号:天市监〔2024〕5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12-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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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组织开展天台县2024年度专利和商业秘密补助及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 14: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企业及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办发〔2024〕29号)文件,现组织开展天台县2024年度专利和商业秘密补助及奖励申报工作。

一、补助及奖励范围

本次补助范围包括天政办发〔2024〕29号文件第21-22条政策内容,具体如下: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对上年度新增的高价值发明专利,给予每件0.2万元奖励(清单详见附件2)。对专利导航项目,通过验收后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当年获得省级知识产权大奖和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40万元、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级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5万元补助;对年度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业的专利产品,给予每件1万元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免费许可备案家数(不包含控股企业)10家及以上的专利,每件给予企业一次性0.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按企业投保实际支出保费的最高50%给予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二)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对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省级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对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的企业,按照1-5级评价结果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新认定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补助。

二、申报方式

补助和奖励采用在线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地址:https://zqt.czj.zjtz.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通过台州政企通(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仔细对照政策内容,登录平台,切换区划“天台县”端口,根据项目补助申报指南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要求

(一)需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10日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附件材料需原件扫描。

联系人:县市监局 王倩雅(89356907)

              县财政局 陈   荣(83812106)

联系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69号903室

附件:1.2024年度天台县专利和商业秘密补助及奖励项目申报表

          2.2023年度天台县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清单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