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4-132589
发布机构: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4-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拟对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片桨板、2万片冲浪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4-12-24 08:50 来源:行政审批一科 浏览次数:

天行审环建示[2024]7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片桨板、2万片冲浪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万片桨板、2万片冲浪板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中德产业园石梁路

三、建设单位: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年产1万片桨板、2万片冲浪板。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控制对象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DA002

打磨粉尘

打磨间、抛光间为微负压设计,进行整体抽风,打磨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相关标准要求

DA003

涂装废气

设有单独的调漆房、喷漆房、晾干房,各工作间均为微负压设计,整体抽风,涂装废气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接近饱和时开启热风脱附,脱附的有机废气接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DA004

树脂废气、胶黏剂废气、401胶水废气

积层房为微负压设计,整体抽风。同时配件粘胶区设置单独隔间,配件粘胶间进行整体抽风后汇同积层房废气,一同进入净化装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

①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装置向车间中央集中,增大高噪声源与厂界的距离;③在设备基础下设置减振垫等设施;④对风机进行有效的隔声处理;⑤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

泡沫边角料及泡沫颗粒、塑料边角料及塑料碎屑、废砂纸、废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危险废物

废羊毛球、漆渣、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液压油、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洗枪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地下水、土壤

环境风险物质泄漏

加强生产巡查,从生产、储存、运输等全过程控制物料跑、冒、滴、漏,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立即应急响应

杜绝污染地下水、土壤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周边敏感点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9020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