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538T/2024-1325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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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平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项目概况:天台县平桥镇丰足路176号底层商铺东邻空地,南邻丰足路178号施朝明,西邻丰足路,北邻小区道路,底层5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280㎡。外墙涂料,铝合金门,铝合金窗,室内铺地面,内墙乳胶漆,顶为铝扣板,水电设施齐全。房屋总体质量及保养使用状况较好。具体场地现状由意向人自行踏勘。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以公开招租方式对外出租,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租范围:天台县平桥镇丰足路176号底层商铺出租。
二、承租要求及期限:
1、承租要求:①承租房屋使用范围需经招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②承租 方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③不得改造房屋结构,不 得自行搭建其他建筑物,装修方案需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④建筑内不 得使用明火。⑤如遇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条件终止,后续租 金不予退还。⑥招租人可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作出租用 约定评估,评估报告认为有违反合同约定,超承租使用范围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⑦承租人需做好日常保洁、维护工作。⑧房屋到期后所有装 修、装潢一律不予补偿,不得破坏性拆除。⑨不得从事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期限:5年。承租人中标后和承租期间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或出租。
3、踏勘现场:招租人不组织,意向人应对承租房屋和周围环境进行踏,以获取编制报价和签署承租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人自己承担。
三、承租底价及付款方式:
1、承租底价:7.5万元/年【响应报价低于承租底价(7.5万元/年)的为无效报价】。
2、付款方式: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自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立即付清);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均在前一年承包期满前30日内付清。
四、意向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30日(阳历);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六、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丽泽大道47-55号六楼 (联系人:俞锦芳 18258616529,报名费200元(不退还)。
七、意向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其他组织报名时应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意向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意向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项目招租人设定保留价。采用明底暗标,报价低于保留价的意向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响应文件不作无效标处理),高于保留价并且报价最高者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同时为最高报价的,则抽签确定。报价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招租人不对各意向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报价书中报价为最终报价。
2、若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或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若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也可重新组织招租。
3、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方式:需将保证金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天台县平桥镇平镇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201000024144693;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平桥支行),并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保证金应以意向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人承担。
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九、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9点00分。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天台县平桥镇平镇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朱明栋
联系方式:13968478014
招租代理: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锦芳
联系电话:1825861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