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685C/2024-131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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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第126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陈玉荣、夏委、陈姚明、梁国荣、陈文彬、杨移方、张亭明、陈另君、陈橙、杨武军、夏积东、腾超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规范管理》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劳动合同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有降低用人成本、弥补劳动力紧张或不足等作用,但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同工不同酬、未参加社会保险、职业生涯无发展、没有组织归属感、休息休假无保障等问题,甚至出现有些劳务派遣机构超“三性”岗位用工、超比例用工、“假外包、真派遣”“假外包、真用工”、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县人社局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促进劳务派遣单位健康规范有序发展,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制度。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管理,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要求劳务派遣企业全部提交财务审计报告。严把审批关,实行注册资金实缴制,全部实行线上审批、线上注销等审批机制。截至6月底,我县所有劳务派遣企业均已完成年度审验。
二、推进劳务派遣信息化管理。对劳务派遣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认真核验,对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各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及其比例情况,建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台账。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数据比对、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及时动态掌握劳务派遣用工动态和发展趋势,强化劳务派遣用工风险监测预警,防止出现“假外包,真派遣”或“假外包,真用工”等违法行为,共同促进劳务派遣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如,上半年对3家劳务派遣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优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和监管。切实履行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审管衔接,会同行政审批局健全工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和联合核验的审管衔接机制。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加强异地监管,对外省劳务派遣单位在天台县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县人社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将之纳入监管范围。上半年,共组织现场核验劳务派遣企业3家。
四、加强劳务派遣用工指导。建立天台劳务派遣微信工作群,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指导力度,引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台账,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依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落实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如,今年有用工单位在合同期满解除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但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天台劳务派遣工作群中将相关法规宣传之后,经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调后,支付了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五、加大劳务派遣用工维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行动整治等多种手段,及时查处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法定用工比例和“三性”岗位用工、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恶意规避参保义务、超时加班、“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跨地区劳务派遣信息通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制度,有力打击利用跨地区派遣逃避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强化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县劳动关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炜
联系电话:0576-81301286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