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12-18 结束时间:2024-12-26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天台县主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电大路2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302,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联系人:杨文涛,联系电话:0576-89356685。
3、邮件反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邮箱:hbj3899338@163.com。
4、传真反馈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号码:0576-89356671。
5、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