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MB1674541L/2024-131480
- 文件编号:天农业〔2024〕11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4-11-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家乐县级创建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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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推进我县农业“双强行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工作,全面检验我县2024年度农家乐项目创建成果,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县级农家乐项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二、验收内容
根据《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标准,在各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上,对2024年县级农家乐项目(二星级和三星级)创建对象进行验收。
三、验收成员
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带队,请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乡镇(街道)各派职能处(科)室1名负责人,县农家乐产业农合联负责人参与验收。请各相关单位填写好附件并于11月8日前通过浙政钉报县农业农村局丁宁。
四、验收方法
(一)实地检查验收对象建筑外观、内部设施、特色项目、治安消防、餐饮设施、标志标识等;
(二)查阅用地、建设是否合法和证照是否齐全等材料;
(三)听取项目创建情况汇报;
(四)验收小组综合评定。
附件:2024年度农家乐县级创建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天农业〔2024〕110号下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家乐县级创建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