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2200/2024-130994
- 文件编号:天水利〔2024〕21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10-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水利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和天台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平时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确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类分级、简便易行。实行领导评鉴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平时考核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其他党委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和局办公室共同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平时考核周期及范围
(一)考核周期。平时考核周期原则上为1个季度,一般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考核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委管理的干部职工。由我局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期间,其平时考核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一)平时考核内容: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记录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突出对政治素质的考核、重点考察了解干部职工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的正向表现和对党不忠诚老实、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敢斗争、宗旨意识不牢固、规矩意识不强、律己不严等方面的负面情况。
对直接面向群众和服务部门的干部职工,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平时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50分)和个性指标(50分)。
1、共性指标包括:
一是政治素质(10分)。主要考核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
二是道德品行(10分)。主要考核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担当作为、办事公道、依法行政等情况。
三是工作作风(10分)。主要考核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反对“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等。
四是廉洁自律(10分)。主要考核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以权谋私,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是出勤情况(10分)。主要考核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钉钉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及出勤率等情况。
2、个性指标包括:
一是工作数量和质量(40分):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及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具体参考《天台县水利局“工作项目化、业绩数据化”清单》,在浙政钉——公务员平时考核平台,按月提交工作完成情况,按季总结工作完成成效。
二是工作效率及成效(10分):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及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工作负责,成绩突出,业绩显著;熟悉本职工作,对临时工作及应急工作的应变处理能力。
五、平时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应用
(一)分管领导根据日常表现、工作成效等情况提出季度考核初排名,最后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1次一般及以下等次的由分管领导约谈,2次一般及以下等次的由主要领导约谈。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者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记入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的进行公示时,应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情况。
(二)被考核人必须认真、实事求是地围绕局中心工作进行平时考核的记实,对记实不认真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连续两个月不记实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记实的,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延长三个月作为考察期,视考察期内表现再定等次。同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记实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作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天台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