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下达项目情况公示
时间:2024-11-01 09:0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4〕5号)精神,2023年度天台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对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等次评价标准,根据各数源单位报送指标数据,得出等次评价结果见附表1。经乡镇统计审核报送生态补偿对象人数,并由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制定年度生态补偿资金安排计划,再经县财政审核。具体资金安排情况见下表2《天台县2023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安排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对补助资金安排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8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天台县财政局或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反馈。

天台县财政局               联系人:蔡  斌  联系电话:13958505818  联系地址:飞鹤路189号

天台县水利局               联系人:夏  敏  联系电话:18258635699  联系地址:赤城街道赤城路225号

天台县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联系人:庞海亮  联系电话:15958631921  联系地址:电大路2号

附表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等次评价结果

石梁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等次评价结果

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数源单位

指标情况

森林覆盖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林业局)

已完成县下达任务

水质达标率

市生态环境局

天台分局

不降低

化肥(农药)

施用减量

县农业农村局

已完成县下达任务

GEP(水源涵养实物量)变化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

降低

GEP(土壤保持实物量)变化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

降低

等次评价

合格

街头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等次评价结果

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数源单位

指标情况

森林覆盖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林业局)

不降低

水质达标率

市生态环境局

天台分局

不降低

化肥(农药)

施用减量

县农业农村局

已完成县下达任务

GEP(水源涵养实物量)变化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不降低

GEP(土壤保持实物量)变化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不降低

等次评价

优良

龙溪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等次评价结果

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数源单位

指标情况

森林覆盖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林业局)

不降低

水质达标率

市生态环境局

天台分局

不降低

化肥(农药)

施用减量

县农业农村局

已完成县下达任务

GEP(水源涵养实物量)变化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

降低

GEP(土壤保持实物量)变化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不降低

等次评价

合格

附表2:

2023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称

所属乡镇

村庄名称

补偿人数

补助标准(元/人.年)

补助金额

(元)

备注

1

黄龙水库饮用水源地

石梁镇

金竹湖村

1592

150

238800

集雨面积范围内村庄生态基础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及群众的生产损失性补助

2

华峰村

821

150

123150

3

双溪村

425

150

63750

合计

2838

425700

4

里石门水库饮用水源地

街头镇

丰源村

913

152

138776

5

金满坑村

921

152

139992

6

小溪坑村

1618

152

245936

合计

3452

524704

13

龙溪水库饮用水源地

龙溪乡

井坑村

243

150

36450

14

岩坦村

470

150

70500

15

后坪村

413

150

61950

16

岭里村

411

150

61650

17

黄水杨家坑村

101

150

15150

18

黄水黄家湾村

126

150

18900

19

安基村

451

150

67650

20

岩塔下村

601

150

90150

21

柱峰村

434

150

65100

合计

3250

487500

总计

9540

1437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