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公司名称及图片 | 天台县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台山西路501号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公司性质 | 国有企业 | |
公司负责人 | 刘凡 | |
主管部门 | 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576-83689090 | |
扩展信息 | 公司简介 | 天台县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是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国有独资公司,负责天台县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营运和服务管理。 |
交通运输 | ||
安全防范 | 1.骑行前应认真检查公共自行车的前后刹车、车铃等是否完好;车架、车轮、车把、车座等部件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站点服务人员或服务热线反映,然后租用完好的公共自行车。2.爱护自行车和各站点系统设施。文明骑行,做到轻取轻放,不任意拆卸公共自行车任何部件和系统设施。公共自行车前车篮承载物品不得超过5公斤。不得承载不利于安全骑行的物品。3.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闯红灯或逆向骑行;不得醉酒后租车骑行;不得双手脱把、手持物品或撑伞骑行;不得攀扶其它车辆骑行;不得相互打闹、追逐、扶肩并行或超速骑行;不得改道曲线骑行;不得在骑行中拨打手机等危及骑行安全的行为。4.公共自行车一律不得载人骑行,也不得私自加装儿童座椅。5.公共自行车租用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高145㎝以上,身体健康,具有熟练的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6.自觉服从执法部门管理。在人行道上须下车推行,横穿马路须走人行横道线并下车推行;临时停放车要及时锁好车锁,以免丢失。不得将车停放在盲道等不允许停放自行车的区域,临时停车应及时将车锁锁好,以免丢失。7.骑行时要与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8.在下坡道骑行时请勿单独使用前刹,转弯时要提前观察前后车流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转弯,不得强弯猛拐。9.如遇台风、冰雹、暴雨等恶劣天气或其它突发情况,公司有权视情况单方面暂停服务。因上述情况来不及归还公共自行车的,建议下车推行,就近站点还车,以免发生意外。10.若租车者违反上述安全守则,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租车者自行承担,并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 |
乘车规则 | 打开叮嗒出行APP,扫描锁止器上的二维码,或将IC卡放在公共自行车锁止器刷卡区上。听到语音提示“请取车”后,请在20秒内将车拉出,即完成租车。将公共自行车推入锁止器,将直接听到语音提示“还车成功”,即完成还车。每次租车1个小时内免费,超出免费时间,将按以下标准收费:第一个小时为1元,第二个小时为2元,第三个小时及以上每小时3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一天收取的费用最高不超过10元) | |
咨询电话 | 0576-83689090 | |
投诉电话 | 0576-8398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