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239W/2024-129346
 - 文件编号:天财采监〔2024〕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成文日期:2024-10-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购管理有关文件失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10:41
	
	来源:
	
	浏览次数:
	
	
天台县财政局文件
天财采监〔2024〕3号
天台县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购
管理有关文件失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购管理有关文件失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4】7号)文件的通知,经清理,确定失效的文件3件,现将失效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失效文件目录
天台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失效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 天财采监〔2020〕1号  | 
2  | 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 天财采监〔2020〕2号  | 
3  | 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 天财采监〔2020〕4号  | 
天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