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4-128777
发布机构: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4-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拟对天台县污水处理临时设施应急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4-10-21 15:09 来源: 浏览次数:

天行审环建示[2024]5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污水处理临时设施应急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天台县污水处理临时设施应急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2号土地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建设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施,主要目的为减少雨季溢流污染,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3/d,同时配套1万m3应急储罐。总投资301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废气排放口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格栅、集水井、高效生物脱氮除磷装置缺氧厌氧区、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臭气收集后,采用“碱吸收+次氯酸钠氧化+水吸收”工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地表水环境

污水排放口DW001

CODCrBOD5、氨氮、SSTNTP

①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②加强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设立标准化排污口及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③在污水净化设施的设计、施工中严格执行防渗标准要求,厂内严格雨污分流,雨水、污水两套独立的管网收集系统并清晰标识,排放口设置相应的标志牌。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声环境

机械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

LAeq

①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风机为空气动力型设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外设置隔声罩,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做好风机消声吸声及排风管的阻尼包扎工作。

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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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格栅渣、生活垃圾委托相关部门清运处理;

污泥在厂区浓缩脱水至含水率低于80%后,委托有能力的污泥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

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部门综合利用;

废机油、废油桶、废药剂内衬袋、含油废抹布等危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泥运输车辆应具有车厢密闭和防止渗滤液滴漏的功能;车辆在发车处应进行一定清理,避免汽车轮胎、车厢夹带污泥。

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17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10222024年1028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4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