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39W/2024-1287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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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发文日期: | 2024-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天财基〔2024〕16号
关于调整天台县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4〕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第四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4〕12号)、《关于下达天台县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天财基〔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财政厅要求和我县项目实际,经研究决定,天台县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补助资金比例提高至74%,现对项目计划中财政奖补和村自筹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详见附件,其中浙财基〔2023〕22号安排1218万元,浙财基〔2024〕3号中安排287万元,浙财基〔2024〕12号中安排93万元,县财政安排1607万元)。
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财农〔2020〕27号)等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街道)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并将验收报告表等项目资料按规定装订成册报送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
天财基[2024]16号附件。关于调整天台县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按74%算)20240722.xlsx
天台县财政局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天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