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319G/2024-1285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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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为李兆宇同志申报县政府记功的公示
时间:2024-10-1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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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过研究决定,拟为李兆宇申报个人三等功一次。现将李兆宇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0月15日至10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问题,可在7天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天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6-83967086,1585861288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天台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