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319G/2024-128587
发布机构: 天台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4-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为李兆宇同志申报县政府记功的公示
时间:2024-10-14 15:19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过研究决定,拟为李兆宇申报个人三等功一次。现将李兆宇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0月15日至10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问题,可在7天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天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6-83967086,1585861288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附件:李兆宇见义勇为主要事迹.doc

天台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