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24-10-11 14:1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3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重要理念,充分依靠科技力量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评估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升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模式、管理创新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为实现“两个先行”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启动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加快构建全市地质灾害多手段风险识别、多层次监测预警、多方位应急处置、多形式综合治理、智能化数字管理和多维度管理创新体系。完成1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完成10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技术支撑,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危害和损失。

二、重点防范时段和区域

(一)重点防范时段。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地质灾害易发是重点防范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时,以及9月23日至10月8日杭州亚运会召开期间是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山区人口集聚区、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以及交通沿线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依据《天台县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报告》以及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强度,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赤城街道、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石梁镇、泳溪乡。已知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农村切坡建房和小流域沟谷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乡镇(街道)应对辖区内的重点防灾地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方案与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根据《台州市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多手段风险识别体系、多层次监测预警体系、多方位应急处置体系、多形式综合治理体系、智能化数字管理体系、多维度管理创新体系建设。

2.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民生实事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监测预警实验要求和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要求,加强监督考核,确保5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进一步扩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覆盖面,提升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水平和预警响应能力。

3、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基层防灾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强化网格化管理运行,明确网格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和要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要明确1名专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负责开展巡查监测等工作。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风险情况,排查人口集聚区、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和各类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区域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情况,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情况,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2. 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加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动,及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会商。进一步完善“省级预报到县、市级预报到乡、县级预警到村”的三级预报预警体系,科学调整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阈值,强化“省级预报提醒、市级预报研判、县级预警指挥”作用,及时发布区域地质灾害风险“五色图”,动态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实时预警提示单。

3. 持续深化地质队员“驻县进乡”行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驻县进乡”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实现有防治任务重点乡镇(街道)全覆盖。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充分发挥地质队员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力军”作用,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短板,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4. 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汛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优化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充实各类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迅速调集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救援。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完善各级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装备建设,接到地质灾害险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做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1. 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识别。完成1个乡镇(街道)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充分运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技术,结合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手段,经调查属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及时纳入管控。

2. 持续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专业监测网,完成10处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进一步扩大专业监测覆盖面,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分析。

3.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即查即治”制度,完成1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管理维护情况专项调查,加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进一步提升治理工程管理和运行维护水平,确保有效发挥作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监管,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从源头防范地质灾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财政、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或开支计划,确保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治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费用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加强技术保障。依靠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力量,共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研究,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治理等提供技术保障。

(四)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主题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地质灾害、地质文化的基本知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社区、进职业培训,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总结提升。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各项措施,做好“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风险双控管理、专群结合监测试验点建设、数字化改革等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附件:2023年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