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503128H/2024-1283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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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时间:2024-10-11
09:04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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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1.生育时享受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在职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前,在台州市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若未在台州市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待其连续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生育津贴。
3.符合生育政策。
二、申领时间及途径
可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办理,生育医疗费已在市内定点医院联网结算的可通过医院上传生育信息实现“免申即享”。
①“免申即享”:已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医保系统将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凡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灵活就业人员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②线上办理: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根据提示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