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30 17:43 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天台县上下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学习宣传有特色,服务大局显担当,改革创新见力度,为民服务赢口碑,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完善法治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例会+通报+督办+督察”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研判和指导督办,打造科学精准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抓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出台《天台县法治督察工作规则(试行)》,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联动式的法治监督体系,推动解决重点领域突出矛盾问题。

二是深化法治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一号工程”,狠抓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全力培育具有天台特色与辨识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和法治成果。打造“摊省心”应用场景探索“有温度”的执法模式入选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创新“个债清理”机制,入库省营商环境“微改革”项目库;以法治助推乡村治理,平桥镇上榜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

三是造浓法治氛围。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压紧压实党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50家县级单位共制定普法共性清单10项、个性清单217项。打造多元化普法阵地,打造全省首个国家局药品普法教育基地,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入选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成功培育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15个,市级45个。持续以案释法,累计播放《天台人讲散》等432期,2篇法治宣传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二)紧抓依法决策,权力运行体系更加优化完善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出台《天台县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全县39家单位共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0个,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依法公开率均实现100%。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审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报备25件,报备率达100%,未出现因文件违法被省市纠错的情形。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优化营商环境、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涉行政复议等专项清理,累计废止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拟修改6件,其中废止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编制《天台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审查县政府重大合同35件,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办公会议议题182个。

三是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成立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吸纳14个部门共17名业务骨干力量。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数量大幅增长,年度审查总数1035件,同比增长370.45%。强化基层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持续发挥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作用,建立村级执法监督监测点10个,确保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三)聚力创新改革,政府行政效能更加优质高效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水平。深化简政放权,出台简化工业企业竣工验收规划核实若干政策措施,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流程用时压缩90%以上。在全市率先推行“集群注册”,开展“极简审批”,办理建筑许可手续数全市第1。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强准营端多跨协同,准入准营“一件事”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共计56项,服务企业3600户。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聚焦重点工作抓落实、创新实干强举措,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75条,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政府决策、重点工作等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158件,全部规范高效办结。全力构造政务公开平台安全能力建设,全年平台整改外链错链2577条,网站错别字1404个,涉敏371条。

三是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风影重点人员管控应用、申诉信访智办智治应用完成集成贯通。申诉信访智办智治成功进入省委政法委会同省财政厅“揭榜挂帅”目录。打通各平台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四条跑到与网格数据互通,按照数据动态归集更新机制,做好数据交互,基综平台共汇聚八类重点人员。

(四)注重规范有序,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正文明

一是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综合执法”模式,动态归集、审核、整合、统筹、调配、下达执法监管计划。全县综合执法事项覆盖事项领域13个,共办理赋权案件1830件,“零执法”事项突破10项,初步实现了事项划转、执法加力的改革预期效果。天台在全省林业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现场会作典型发言。天台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入选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名单,全市唯一。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质效。坚持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全年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230份,10余人提供公益服务共计折抵罚款40余万元。全链条做实“燃气监管一件事”,开发“燃安码”,打造政企联动共查、多部门协同共管的增值化改革法治样板。健全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目前33家单位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各单位自查、司法行政部门抽查公开信息共计2.45万条,有效排查行政处罚决定不规范公开行为。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定,共作出行政执法行为7309件。强化“日常+专项+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模式,全年评查案卷7076件,县行政审批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等多家单位案卷质量位居省市前列,以评查促规范执法的成效不断显现。紧抓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开展相关培训3期,引导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换证和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通过232人,通过率达99%。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司法行政+监督机关+社会群众”多维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成第二批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人数53人),打造专业性更强的法治监督员队伍。打造执法监督“前中后”三阶闭环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4次,共核实、处置重复检查等线索320条,全县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率达41.19%,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情况。建立法制指导员审核机制,加强乡镇法制审核力量配比,法制审核人员占比提高60%,案件移送速度从5天缩短至3天,案件办理速度提升近50%。

坚持法治方式,行政争议化解更加稳妥有效

一是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围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总目标,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和合”调解品牌,推动设立东中西三个跨区域和合调解中心。“和合调解”工作法被命名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全县2家调解室被评为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室。2023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51件,涉及金额4.5亿元。

二是规范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全流程调解。深化府院联系,全面落实诉讼复议情况通报、“三色预警”制度,紧抓高风险预警清单、交办清单、执法监督落实清单等“三张清单”。全年共发布诉讼复议情况通报12期,提示红色预警案件16件,败诉风险预警专报4期,执法监督纠错13件,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分析讨论会50余场。

三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打造“一站链企”法律服务中心,构建“2+5+N”全链式服务机制,前移惠企法治服务“五大供应链”关口。强化2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工作规范和日常监督机制,实现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全覆盖。组建法律体检志愿队伍,提供“法治体检”服务600多次,解决问题480多个,提出法律建议900余条。增设企业公证专办窗口,办理涉企公证30件,减免企业费用2万余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虽然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争议化解仍有较大压力。由于全县征地拆迁工作的持续推进,一些区块还存在着遗留问题需要有效解决,今年要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率“双下降”的压力还是很大。二是法治工作力量配备还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法治力量配备不足,特别是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合力还需进一步凝聚。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执法协作机制运行不够流畅,处罚、监管职责的边界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深化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组织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强调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年度任务落实到位。

(二)亲自过问,重视培养提升法治思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主要负责人主动安排学法内容。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了《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12部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亲自督办,有力破解法治建设难题。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亲自组织召开行政诉讼汇报会,专题听取相关乡镇(街道)汇报;分管县领导带队前往重点单位开展“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督察。注重建立倒逼机制,每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出台《天台县行政错案问题线索移送办法》,协调法院、纪委进行行政错案移送。完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机关旁听庭审制度,严格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一审案件行政机关应诉率达100%。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建国75周年,也是浙江推进全国法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之年。县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进取、融入发展大局,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一)要发挥法治建设赋能作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再破题再发力。有效实施《天台县法治督察工作规则(试行)》,针对法治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督察,彰显法治力度。推进汽车用品产业、产业用布行业等有地域特色的天台重点行业合规指引编制,充分发挥法治支撑赋能作用。

(二)要提升法治建设改革质效,在打造首创性成果上再破题再发力。强化执法活动规范度,扩大普法守法覆盖面,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行动,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三)要坚守法治建设为民初心,在践行民呼我为上再突破再发力。坚持法治为民,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让调解在化解矛盾中有较强的存在感,推动法治服务更加普惠可感、公平有感。

(四)要健全法治建设保障体系,在凝聚工作合力上再破题再发力。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谋划,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建强法治工作队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