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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发文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5:2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天台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285条。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3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2件为纸质邮寄申请、2件为网上申请,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根据部门最新职责及时调整信息目录,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由专人负责在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务公开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各科室各司其职,抓好落实,保证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公开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相关科室,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强化责任追究。2023年,该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相关要求和公众诉求仍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载体、方式方法不够全面丰富,部分事项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内容研究不够,政策解读不够透彻。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严格压实内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规范办事意识。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财政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做好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

三是增加信息公开多样性。积极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公开方式,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