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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建立泳溪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4-01-11 16: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办公室、乡属部门,各行政村: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推进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工作中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泳溪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泳溪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卫健副乡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乡党政办、民政办、卫健办、学校、工会、妇联、卫生院、各村委会。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研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公卫办,由乡卫生院公卫办胡娅聪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督促协调工作,落实对疫情常态化工作的督查。

(二)卫生院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与技术支持下,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接受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等;对下设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督查考核制度,承担具体技术指导、培训和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的初诊工作,做好呼吸道病例的监测和报告。

(三)民政办。负责联系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老年人免费体检、慢病随访、建立普通居民健康档案。负责做好重性精神病人、低保人员和残障人员的统计、摸底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卫生院反馈,会同卫生院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

(四)卫健办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提出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做好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联系各村居做好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

(五)学校。密切配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学生及托幼机构有关人员的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和传染病报告与监测制度,学生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知识宣传

(六)妇联、工会。充分发挥各自的网络优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项目工作,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积极与乡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调动村“两委”成员和村医的积极性,并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有效推进项目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七)各村委会。要做好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宣传发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服务内容、疫情防控防控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提供宣传栏阵地,协助卫生院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本辖区村民手中。

二、工作要求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的原则,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协作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设立公共卫生联络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应书面报乡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