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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5号建议案答复
时间:2023-08-09 09:28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限制非标电动车上路问题事关千家万户。自相关政策出台那天开始,就遭到全社会的普遍质疑。专家说的标准在具体实践中漏洞百出,弊大于利!把非标换作国标,百姓民怨沸腾!是国标就不出事故了吗?为什么不在源头进行管理控制?所谓非标电动车强制换车、限制上路、没收拦截罚款问题必须要坚决纠正!不宜以安全这根大棒挥动起来就将涉及每个家庭作为出行的交通工具、谋生工具的电动车上路问题一棍子打死!提议在法律层面进行有序推进!不能一刀切!因为开电动车的很大一部分人都是弱势群体,老弱病残,买不起车也无法考取驾照的一些人!

    为此我们建议:公安部门在执行相关政策的时候要有人文情怀,加大对电动车非法载客、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等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对于那些车况良好的非标电动车要灵活对待,不能一刀切的罚款甚至没收。在法律层面有序推进解决非标电动车限制上路问题,不能以部门政策来代替法律法规,不能无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安全知识的宣传要深入人心。


陈海燕、徐台镜、陈英、洪骏、周美珍、夏斌海、芦小明、丁道标、褚明吉、齐名辉、赵祖伟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非标电动车限制上路问题进行纠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首先禁止非标电动车最大的原因是车速过快,车速过快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电动车没有保护外壳,一旦发生事故电动车首先受到伤害。所以降低速度就是提高电动车安全性最好的办法,而非标电动车的车速要比普通电动车的车速快上许多,上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其次,驾驶电动车的门槛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居多,如果不控制非标电动车的数量,通过教育和处罚只能治标不治本。因此禁止非标电动车出行在情理之中。

二、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但基于浙江省实际情况,目前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路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接下来我们也将根据上级最新文件及规定予以实施执行。

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公安局

人:施天伟

 

天台县公安局

2023年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