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3-127221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23〕2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6-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04国道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04 08:4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104国道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广泛征求征迁对象及社会各界意见,并经县政府2021年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办发〔2023〕24号.doc

104国道天台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因104国道天台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我县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制订104国道天台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一、土地征收范围

104国道天台响岩至至界岭段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土地征收政策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补助费):

1.本项目征收土地按照以下补偿标准:

(1)耕地:每亩7万元;

(2)林地、未利用地:每亩3.78万。

2.征收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参照耕地标准补偿。

3.工程临时用地补偿,按每年每亩1000元计算,由施工单位补偿。

(二)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30号)执行。

三、其他

(一)土地征收范围内涉及的通讯、电力、广播线路、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由该设施的管理单位负责按规定限期无偿迁移。

(二)失土农保一律按现行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104国道天台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项目是完善我县交通体系,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征地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切实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土地征收工作由福溪街道组织实施。辖区内各村居干部群众要积极配合,确保按规定如期完成。

(三)涉及土地报批、规划审定的,各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从实际出发,从速从简办理。

(四)严肃执法,优化建设环境。要广泛动员群众支持项目建设。对弄虚作假、哄抬征地费用、阻挠和拖延工程建设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