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3-127202
- 文件编号:天政决〔2023〕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6-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天台县中心区块TCC02-0402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2〕30号)和房屋征收决定(天政决〔2022〕5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7-04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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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天台县中心区块TCC02-0402地块房屋征收工作,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10日制发《天台县中心城区TCC02-0402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2〕30号),天台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天台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天政决〔2022〕5号)。因该地块不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天台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天台县中心城区TCC02-0402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2〕30号)和《天台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天政决〔2022〕5号)。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