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7575/2023-118941
发布机构: 街头镇 发文日期: 2023-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茶山溪段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时间:2023-07-31 15:23 来源:街头镇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

茶山溪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街头镇,为始丰溪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天台县街头镇大石峰,于街头镇何村附近汇入始丰溪,流域面积39.70km2,河长度12.70km,平均坡降15.06%,平均流量0.6m3/s。结合《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天台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文件要求,现拟实施天台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茶山溪段治理工程。

工程主要内容:本次河道治理中心线总长度约12.03km,工程建设内容为茶山溪水安全工程、水生态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工程管理信息化、电气工程。其中堤防加固约550m,护岸加固约5337m,护岸修复约214m,新建护岸1410m;巡查道路工程总长约11.95m,其中新建巡查道路约7.211km(含堤防结合),借用公路4.739km;新建堰坝1座,新建过水汀步2座,堰坝改造4座、加固3座、加高1座、清淤1座,新增流量站1座,生态提升节点7个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居民等,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下金村、溪地村、茶山口村、道蓬岩村、桐桥村、东江村、明堂村、张家桐村等(详见环评报告),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项目工程涉及地表水体为茶山溪,茶山溪汇流入始丰溪,水环境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工程沿线声环境为1类功能区;茶山溪水体底质以砂砾土为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上述影响消失;施工期间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产生的废水以及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合理处置后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工程建设占地将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影响,工程结束经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措施,可保持生态环境至原有稳定状态。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本工程对水文情势影响不大,工程结束后可提高茶山溪防洪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在保障水安全的同时,建设美丽茶山溪,提升滨水景观性,对周围环境属正面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粉尘,经定期洒水等降尘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场地的泥浆废水、雨水径流水、清淤堆场渗水、围堰基坑水等,经隔油、沉淀后可回用或运送至污水处理厂;施工期租用周边民房(属于永久性建筑)作为生活、办公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化粪池预处理,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经建立临时声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使用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经合理分类收集,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不随意倾倒至周边环境。施工期会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改变原有的土壤、土地利用功能,可能直接占压破坏自然景观,对原有生态环境功能有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并在适当季节进行植树、种草工作,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植被总体恢复系数达到95%。编制施工期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求做到有效应急响应。

营运期:通过相关部门对茶山溪及沿线的日常管理,确保水生态环境、景观植被不受破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建设在提高茶山溪防洪能力,保障水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改善。通过综合治理,提高始丰溪流域支流茶山溪的防洪能力,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挖掘水文化、发展水经济,建设美丽、生态、人文茶山溪,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茶山溪为生态轴线,带动区域乡村振兴,对区域社会经济、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保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缓不利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移步至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18806562180 单位地址:天台县街头镇嘉图东街 1  邮编 317200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梓瑜  联系电话:18074124605 单位地址:台州市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 4  D  405   邮编:317700 3、项目审批单位名称:天台县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3171723 地址: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 99 号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33 号审批室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3  8  1 日至 2023  8  14 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信息发布时间:202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