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909H/2023-109850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机构全称: 天台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机构简称: 天台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机构地址: 赤城街道电大路2号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县管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本级及上级交办的案件调查处理,接受上级的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承担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牵头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合协作机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受理、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环境污染投诉举报调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五)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处理、信息上报工作和相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现场处置和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

(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

(七)完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0576-89356696
机构负责人: 俞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