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587791576W/2023-102501
发布机构: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07-19 14:51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周美珍、陈立明、陈斌、丁道标、芦小明、陈维全、赵祖伟、邱威高、齐名辉、洪骏、褚明吉11位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清理金盘大桥东边建筑垃圾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查了解后,我局对金盘大桥东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已及时联系赤城街道,对建筑垃圾完成了清理。清理完毕后封闭该规划用地的所有出入口,并要求属地中队对辖区内定期巡查,尤其是倾倒建筑垃圾易发的点位,更要加大巡查的力度和增加频率。

2.针对小区周边装修垃圾随意倾倒频发的情况,我局要求物业设置规范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再统一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

3.近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县内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组织专项行动。要求各属地中队全面摸清经常随意倾倒的点位,及时清理并做好日常的巡查监管。

二、下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周边群众将垃圾倾倒至指定的消纳场。

2.拓展监督举报途径,联合村庄、社区、乡镇街道等社会力量加强监管。对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3.在县消纳场容量逐步饱和目前又无新的统一消纳场所的前提下,建议乡镇(街道)各自设立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就近消纳,不仅可降低运输成本,也可减少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

4.加强组织协调和过程管理。建筑垃圾的管理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建立统一的组织协调机制,发改、自然资源、财政、行政执法、住建等相关部门参与,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出台细化政策和落实管理措施。

后续我局将加强与交警、公路运输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行为,确保我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再上一台阶!

感谢你们对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裘晓霞

联系电话:15958633686(573686)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