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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07-19 14:47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陆明炜、蔡冬芬、庞程程、孙平华、陈卫国、姚幽祉、陈丽阳7位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8年3月物业管理职能由县住建局划转至我局起,我局全面启动“物业革命”工作,逐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着力提升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五年的努力,目前,我局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全县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物业小区的业委会(管委会)动态成立率从2017年不到50%提升至现在的94.6%。

(一)物业管理体制制度更加健全。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物业革命”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有物业住宅小区的街道(镇)均建立了物业站,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人、社区管理人员,我局在全市创新将物业小区纳入了城市管理“网格”,定人定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县、街道(镇)、社区、网格“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相继制定了《天台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天台县住宅小区物业工作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天台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天台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等制度。我局督促街道(镇)每季度对各物业小区进行考评,并不定时进行抽检,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达到100%。2021年4月,我局还指导成立了天台县信和物业行业协会,进一步规范行业运行,促进我县物业服务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现代化转型。

(二)“红色物业”创建初见成效。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推动基层党建、物业管理与小区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我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四提一减”工作(即提升物业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有效覆盖率、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减少物业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创建“红色物业”小区33个,培育“红色物业”企业3家。

(三)平安小区建设有效落实。目前,全县有高层建筑小区64个,由我局管理的54个物业小区中,有高层建筑的物业小区有47个,没有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小区有17个。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执法活动予以协助、配合。今年来,通过日常网格巡查检查,开展加强全县“两会”期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控等行动,出动1590余人次,检查整改问题1210余处。

二、存在问题

(一)属地管理不够到位。乡镇(街道)不作为。乡镇(街道)虽然设立物业服务站,但未将物业监管协调职责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主管部门疏于指导,监管缺位,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未重视物业方面的考核,导致某些考核目标未能及时完成。

(二)职能部门参与度不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参与高层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门有公安局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街道)、执法局。在高层物业住宅小区消防整治工作中,我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能:(1)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2)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如消防机构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消防机构出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认定书)后,可依法启动应急程序。由于我局没有相应的处罚权和强制权,也没有专业的消防技术人员,导致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一些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难以落实。

(三)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亟待提高。物业管理的核心是在尊重业主需求的前提下,签订双方都能接受的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服务合同。但相当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至今仍以管理者身份自居,没有准确把握服务业主的自身定位,使得物业管理的服务特征被淡化,遇到问题只会推诿扯皮,与业主矛盾日益激化,导致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从而恶性循环。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利用城管委的考核指挥棒,加强对街道(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督促、引导。宣传贯彻《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积极开展街道(镇)、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层级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实行每季度开展物业小区考核全覆盖,业委会(物管会)成立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每半年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并公布评定结果,年终全县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 85%以上。

(二)持续打造“红色物业”小区。以省级“红色项目”创建为抓手,要围绕“打造红色物业 共建幸福家园”这一目标,引导党员参与小区管理,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业主进小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并细化 “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标准,逐步提高业委会中的党员比例,擦亮“红色物业”名片。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创建“红色物业”小区30个,培育“红色物业”企业3家。今年再创建“红色物业”小区3个,培育“红色物业”企业1家。

(三)厘清部门消防安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街道(镇)、社区、公安、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高层建筑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切实提升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保障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范周杨

联系电话:18858662875(652875)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