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587791576W/2023-1024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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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戴旭良、戴敏、戴均彬、郑玮玮、陈达兴、戴以奋、奚卫明7位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东部大综合执法力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牵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来,我局会同县委编办、县司法局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细落实落到位。2022年11月24日,“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正式挂牌;2022年12月18日,平桥镇、白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挂牌;2023年4月底,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完成挂牌;部门专业执法队伍整合至8支,执法力量一线下沉率达到80.2%,均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台州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台市委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乡镇综合执法队的执法模式,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三合镇、洪畴镇、街头镇、石梁镇共10个镇(街),依法采取赋权方式实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南屏乡、雷峰乡、三州乡、泳溪乡、龙溪乡共5个乡采取1+X中心辐射模式实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即福溪街道辐射南屏乡,平桥镇辐射雷峰乡、三州乡,坦头镇辐射泳溪乡,街头镇辐射龙溪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目前来看,我们的工作已经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乡镇的执法派驻力量不足,下沉人员融合难度大,乡镇推动积极性不高,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对此,我们一方面按照赋权事项要高频率、易承接的原则,动态调整赋权事项,并进一步优化部门人员下沉模式,对赋权镇街的执法事项全部实施派驻式下沉,对未赋权的实施联系式下沉,并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工作制度和协作机制,确保人员融合更加顺畅,执法办案更加高效;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培训,出台“周学习、月论坛、季培训”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镇街执法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宣传和数字赋能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健全县乡法制联审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三、下一步计划
1.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已经谋划按照天台当地镇街产业特色,成立景区、园区、库区三支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照产业特点整合相应执法力量,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开展执法活动。三合镇和洪畴镇作为工业镇,工业园区较多,情况相似,通过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落实园区巡查、企业服务、联合执法等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园区。人员方面,分为派驻式和联系式,派驻式人员常驻镇街,联系式人员一周至少一次参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乡镇有执法需求的,做到随叫随到。
2.完善队伍组织架构,明晰工作职责。探索建立“1+2+N”的队伍架构模式,“1”即综合科,“2”即综合指挥室和法制审核室,“N”指N个分队,包括有基层站所队的派驻式人员、乡镇下沉人员和其他部门联系式人员。下沉执法人员接受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镇长(办事处主任)兼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常务副队长由常务副镇长(常务副主任)担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指挥、协调等工作;副队长由派驻镇(街道)的执法中队中队长、自规所所长、市监所所长和镇(街道)中层干部担任。派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接受派出部门领导,日常管理和个人考勤考核由乡镇(街道)负责,相应享受乡镇(街道)同级干部待遇。派驻人员原则上只负责日常巡查、违法案件查处等执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参与驻村等乡镇(街道)工作。
3.完善全闭环的执法监管模式。建立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各进一步”原则,进一步明确县级部门监管职责和执法协同职责,完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以“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件事等方式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县大综合一体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刘坚将
联系电话:13968586092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