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7613202523/2023-1289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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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
《石梁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方案》已经石梁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石梁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推进效率,强化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天台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天公管办〔202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本办法所称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范围的,且不涉及政府采购(指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省财政厅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应确保竞争、严禁肢解。
三、必须进县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的限额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四、镇村级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程序
(一)符合下列规模标准的项目,进镇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镇级50万元以上、村级30万元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镇级50万元以上、村级3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镇级50万元以上、村级30万元以上的。
(二)镇级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程序
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货物、服务),可由各线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发包方式。
(三)村级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程序
1、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货物、服务),由村级民主决策后提出书面申请,经各线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发包方式。
2、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项目(施工、货物、服务),可由各村经民主决策后确定承包单位后直接发包,项目相关资料一式3份,由镇三资代管中心、各线项目责任办公室、村里各存档一份。
五、小额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充分履行工程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管理,负责资料的收集保管,履行应当审批的手续,处置各类举报、投诉。
六、小额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发包方式,如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七、镇常务办、城建办、农办、计教文卫等行业主管办公室,因配合县级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未招、串通投标、挂靠出借资质等招投标过程中违法活动的查处工作。
八、如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确定发包方式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报项目行业主管办公室备案,行业主管办公室将项目汇总后按季度报镇监管办。
九、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可抗力、应急处置,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账、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项目,按附件1报主管办公室同意后,由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确定发包方式。
十、我镇原有规定与本方案有不同的,遵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石梁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
石梁镇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特殊情况审批表
附件2:石梁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自主招投标程序
附件1:
石梁镇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特殊情况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估算价 | |
拟采用的发包方式 |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直接发包 |
项目特殊情况介绍 | |
建设单位意见 |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办公室意见 | 办公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镇党政联席会议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石梁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自主招投标程序
相关建设单位需采用自主招投标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操作:
一、具备相应发包条件。自主组织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招投标:
1、项目实施的批复依据或必要性文件依据;
2、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对采用自主招投标方式的集体决策材料;
3、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施工类项目的预算审核资料或服务、货物类项目的估算资料;
5、有发包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6、其他材料。
其中,1、2、3、4项属于必须具备的条件,5、6项根据建设项目属性区分完善。
二、制作招标方案。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制作招标方案并明确:
1、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的发布媒介(可结合实际选择政府门户网站、天台报、天台电台、建设单位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媒介);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3、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
4、评标人员组成及评标地点;
5、其他需明确的内容。
三、自主组织招投标
建设单位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自主组织招投标活动。
四、签订合同
建设单位应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