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503128H/2023-1023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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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6-12
15:25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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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天台支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名县”建设,推进中医药示范区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目前,医保政策已经全市统一,全面落实《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台政办发〔2018〕79号)等相关规定,医疗保险目录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提案中关于完善医保政策的建议,我们将如实向省、市行政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医保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陈正飞
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