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4587/2023-109167
发布机构: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印发白鹤镇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08:5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3年度白鹤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白鹤镇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实施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白鹤镇渡心谷文旅项目

白鹤镇人民政府

天台县2023年前期项目工作计划(征求意稿)

1.公众参与2风险评估3.合法性审查4、集体审议

2023年12月

2

不锈钢筑造平台建设项目

白鹤镇人民政府

天台县2023年前期项目工作计划(征求意稿)

1.公众参与2风险评估3.合法性审查4、集体审议

2023年12月

3

年产800万台套汽车散热器轻量化微通复合管生产线项目

白鹤镇人民政府

天台县2023年前期项目工作计划(征求意稿)

1.公众参与2风险评估3.合法性审查4、集体审议

2023年12月

4

孵化园三期项目

白鹤镇人民政府

天台县2023年前期项目工作计划(征求意稿)

1.公众参与2风险评估3.合法性审查4、集体审议

2023年12月

二、工作要求

(一)对于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要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公正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白鹤镇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第四季度确定次年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白鹤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