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8619/2023-128844
发布机构: 福溪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福溪街道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3-20 14:3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办公室、工作片,各村(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3年福溪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福溪街道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实施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始丰湖夜游寒山市集

土地房屋证书

福溪街道

《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党工委同意、向社会公布

2023年10月

2

再生资源处置中心

土地征收

福溪街道

《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党工委同意、向社会公布

2023年6月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福溪街道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形成的相关材料。

(二)对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福溪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街道办事处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