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0368/2023-111341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3-0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发改价〔2023〕2号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天台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10:15 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天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门站价格从3.99元/立方米调整为3.919元/立方米,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4.76元/立方米调整为4.689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二、请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实际用气量结算。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