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319G/2023-978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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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2022年,天台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敏感节点,加强敏感案(事)件的执法指导,持续做好防范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促进公正执法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全局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努力形成有公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制建设成果,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全局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共办理行政案件788起,行政处罚1624人,刑事案件471起,刑事拘留345人,移送审查起诉627人。办理行政诉讼29起、行政复议20起,无败诉、撤变案件。
(一)开展行政政处罚案件专项执法检查。1、强化组织。根据市局《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7月24日天台县局制定并发布《天台县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自查活动的通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八类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不漏一案,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进一步有效整治和解决突出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提高执法能力,营造严格规范执法氛围,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2、扎实开展自查。根据通知要求,8月15日之前,各执法单位针对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寻衅滋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容留介绍卖淫、为赌博提供条件等八类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程序是否规范、实体处理是否公正、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执法效果是否良好、办案人员是否违纪违法。对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重点方面和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八类案件逐案评查,并向县局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八类重点案件清单,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本次自查共梳理八类重点案件243起,22个案件问题。下阶段在整改这些问题的同时,开展局内交叉检查。
(二)强化法治保障安保维稳。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以“双百行动”为主要抓手,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各项工作,全县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平安稳定。1-10月,全县有效接警43338起,同比下降0.7%,立刑事案件1279起,同比下降3.18%,公安归口信访人零进京上访,各类重点人员无一漏管失控。1、防住重点事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紧盯家庭、感情、邻里等突出矛盾纠纷,畅通综治“四平台”,完善“警调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日清月结”,共计排查8447起,流转2531起,分级化解率达99.85%。开展基层治理突出问题挂牌整治行动,成功处置祥生房产因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等问题引发业主维权事件。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狠抓源头预防,制定《初信初访核查告知办结工作制度》,落实信访件限期提级办结,新增信访件化解率达100%。开展领导接访活动,局领导定期在县社会治理中心接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信访案件化解。狠抓非访打击,刑拘非访人员7人,行政拘留21人。2、紧盯网络舆情。严格执行24小时网上巡查管控措施,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涉稳、涉警以及突发敏感案事件网上舆情监测,对发布行动性、煽动性信息开展身份落查,依法处置相关违法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删除封堵有害信息,妥善处置了“4.28新冠疫情”“平桥首府”“水南拆迁舆情”“国清寺大树断裂”等本地舆情20余起,删除207条,落地224人,行政拘留3人,教育训诫15人。
(三)高效推进执法质效提档升级。1、强化担当,提高中层履职能力。针对我局中层干部在执法履职存在的问题,制定《天台县公安局中层干部执法履职工作规定(试行)》、《天台县公安局中层干部履职考评办法》,开展中层干部案件审核大比武,每周通报中层审核情况等以推动中层干部值班履职、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以身作则的标杆示范作用。2、守好“小门”,建立健全法制员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法制员的履职能力,优化法制员选拔、任用、培养、交流、激励机制,配齐配强法制干部,充分发挥法制员在基层执法工作中“质检员”“管理员”“小教员”作用,为全局执法办案单位配备44名兼职法制员,守好派出所法制“小门”。3、送法上门,推行法制民警联系所制度。法制大队十一名民警,每人联系一至二个执法单位,规定法制民警每月至少一次到联系所队送法上门,收集执法常见问题,对联系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为民警“补钙”“充电”,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截至目前,通过上门授课、面授答疑、执法问题剖析等方式,对16个执法单位开展法制培训30余次。4、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执法保障。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法制大队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充分履行和发挥法制服务职能,积极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清除“执法盲区”,强化法律指导。制定“天台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涉疫情违法犯罪的范围以及处置规定,重点围绕“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编造或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有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的办案指导,对一线民警困惑的疫情防控等执法问题及时进行解答,今年来,法制大队共接受各执法单位涉疫情案件咨询30余次,参与研究疑难案件2次,审核涉疫情行政案件14起17人,其中行政拘留7人,罚款8人,不予处罚2人。在做好重点涉疫案件审核的同时,对其他违法犯罪案件临近期限提高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然高标准、严要求审核,确保案件质量。5、强化学习,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民警学习省厅、市局编制的典型案例、“教科书式执法”视频、县局执法通报等资料,点评本所案件中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使民警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促进其整改提高。3月25日,7月1日,法制大队组织各单位中层领导、专兼职法制员先后参加2022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此次考试的内容省、市、县执法质量考评标准、网上执法系统运用、伤害类案件办理有关规定等。全体参考人员精心准备,积极应考,达到了以考促练、以考促学的良好效果。组织庭审旁听,坚持战中学、学中练,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使民警以法庭为课堂,以具体案例为教材,熟悉庭审程序,吃透法律精神,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技巧。鼓励全局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提升民警的执法素质。
(四)强化监管,提高执法监督效能。针对未破未结案件执法薄弱环节,制定《天台县公安局伤害类案件办理工作规定》。每周对上一周全局未破未结案件进行检查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县局执法质量考评的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共发通报18期,整改率达98.9%。强化日常案件审核。法制大队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准则,坚持日常案件审核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程序合法、量处适当、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借助“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法、检部门的交流合作,对性质存在争议的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剖析讨论。加强日常网上巡查。每日对接处警、受案立案、强制措施、人员处理、电子卷宗、执法全程记录视音频等33项情况进行巡查,强化源头管理,促进执法质量与水平的提升。通过“五个一”助推执法正规化。每月一考核:每月对各执法单位的警情、案件、人员、物品等开展一次全流程、可回溯的检查考评。每月一通报:对每月考核结果在局主页公开通报。每月一整改:对每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限期整改。每月一讨论:每月对单位存在的典型案件进行评析讨论,以案说法,举一反三,提高整体素质。每月一追责:对每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监督问责,并及时进行纠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但在法制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理念不够端正。部分民警执法理念落后,只记法条,机械执法,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不强。二是基础建设落后于现实发展。目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还没有建成,很多省、市的集中办案,手段支撑,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政法协同等功能无法完成。执法管理中心运行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存在案卷集中保管不到位、物证交接不及时、案件评判不客观等现象。三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物证管理不规范,涉案财物该登记的未登记,入库不及时,超过24小时再入库。电子卷宗组卷不及时,证据材料未上传或上传不及时,电子卷宗文书不规范、不齐全,质量不佳。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长带头履行法制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对公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全局法制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抓学习培训,树牢法治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始终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先后参加全省公安局长领导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的通知、出席天台县法治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按时完成市管干部网络学习任务。落实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重要法律法规的经常性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执法能力培训和资格考试,建立健全法制讲堂制度,今年共开展各类执法讲堂、执法培训21次,组织法律考试3次,强化民警法治思维,提升执法素养和能力,全局民警通过执法资格考试,4名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
(二)抓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创新运用移动警察稳控取证工作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首创“招牌挂”举措,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要求,完善刑事案件审核规范,加强案件质量管控,提高审核质效。加强行刑衔接,完善行政机关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健全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对口衔接机制,形成信息通报、司法监督等良性互动。共接收外单位移送线索50条,立案查处43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4万余项。推进公安诉源治理,严格落实“台州市公安机关伤害类案件办理工作规定”,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因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投诉、复议诉讼等。深化“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加大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力度,推进报捕移诉、侦查监督、法律援助和人员换押等网上协同,已实现协同率100%。
(三)抓监督管理,严格公正执法。始终把规范办案,提高执法质量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结合2022年度省厅、台州市两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天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案件评查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共组织执法考评6次,抽评案件340件、抽查涉案人员1200人。强化中层办案制度,2022年,全局50名中层干部已办理刑事案件107起,完成率达100%,办案质量均达到优秀。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内部采取专项检查、执法巡视、交叉评查等多种方式抓好日常监督,外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和办公会议制度,聘请天成和徐星律师事务所2名资深律师担任县局法律顾问,加强重要文件制定、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把关。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9件,胜诉率100%。
(四)抓领导示范,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依法履职列入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所队主要负责人监督,确保关键少数严格依法履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办理、重大事项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防止权力不当行使。积极配合和支持人大、政协、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等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办理党代会、人大、政协议提案26件,满意率均为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重点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教育,共组织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发布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100余期,开展精准宣讲活动100余场次,派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我们将以平安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履职,扎实抓好法制工作,为天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将中心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行“双中心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快建设的脚步,力争3月底完成建设并实体化运作,切实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作用。
(二)抓执法主体责任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办案积分制度,落实办案积分与奖惩措施挂钩,办案积分与民警评优评先挂钩等。切实强化所队领导的履职能力考核。鼓励民警参加法律司法考试,继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有能力的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提升警种的执法业务能力,强化警种的执法办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抓好所队中层执法履职。继续执行好《天台县公安局中层干部执法履职工作规定(试行)》、《天台县公安局中才能干部履职考评办法》,抓好中层办案任务,提高中层办案质量;加强值班中层的执法履职监管,坚持每周对中层案件审核情况,坚持每周对中层案件审核情况,办案质量进行通报。
(四)抓执法监督机制。开展重点案件和执法环节的监督考评工作,重点针对刑事下行案件、撤销案件、司法监督、复议诉讼、伤害类案件等重点案件或环节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