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3-127212
- 文件编号:天政决〔2023〕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12-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庞锦涛嘉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2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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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锦涛,男,1994年11月出生,平桥镇下街村人。2022年9月4日凌晨,庞锦涛在新城广场,不顾个人安危,赤手空拳拦住一名持刀砍人的男子,并将其制服,成功挽回了一条生命。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决定给予庞锦涛嘉奖。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乐于助人、勇于奉献,为“平安天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