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3949/2023-97894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3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2-26 08:17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年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体系的建立更是重中之重的工作,我县已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建立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我县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农村老年人也是这个体系内的重点帮扶对象。全县共有特困人员222人,低保低边等家庭老年人3340人,分别享受政府特困人员供养金和低保金等,失能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等。志愿者服务和慈善机构等针对贫困老人的资助和服务,主要是民间社会组织的;2022年开始,配合县委宣传部创建了“温暖有约”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服务。

    二、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平台。2022年,我县已对全县老年人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对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了调查,在“浙里康养”系统综合集成数据库,形成老年人“精准画像”;另外,通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干部、村(社)协助人员,依托“浙里办”“幸福码”等平台,对困难群众进行定期走访并送达幸福清单,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对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老年人缺乏生活照料、儿童缺乏监护关爱、居住环境不安全等风险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报告。2022年全年共探访32327人次,其中老年人约14000人次。

三、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完善以兜底保障为基础,适度面向社会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全县共有公办养老及福利机构4家,共有养老床位460张,在确保兜底的同时面向社会开放。近年来,总投入500万元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造提升,建设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5张、添置护理型床位280张、建成“阳光厨房”3家。另外,对民办养老机构也通过免费配送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2023年,对全县26家养老机构发放养纾困补助92万元,有效缓解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

四、加强宣教,营造社会敬老孝老氛围。深入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1年、2022年,始丰街道溪林社区、福溪街道桥南社区分别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继续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天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天台县中医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营业部、浙江天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天台县妇女联合会、天台县人民医院等单位先后荣获浙江省“敬老文明号”称号。开展多种形式“敬老月”活动。2022年敬老月,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类庆祝活动645场,参与人数达到12.4万人次,全县各级共表彰敬老爱老和老龄工作先进集体84家,先进个人296人,好儿女好媳妇109人。全县社会各界共支助361.6万元,各级老协共发钱物合计人民币1272.93万元,受益老人达11.7万人。

感谢你们对天台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