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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残联 | 发文日期: | 2023-1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延长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补助,以及提议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纳入特病报销管理范畴等问题的提案。
张金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延长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补助,以及提议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纳入特病报销管理范畴等问题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孤独症也称作自闭症、孤独性障碍等,是广泛性发育障碍的常见类型。孤独症可从婴幼儿时期发病,会出现社交障碍、交流障碍、兴趣局限、行为刻板等症状表现。近几年来,在我县的残疾儿童中,孤独症患者所占的比例也逐年增加。天台县残联高度重视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6号),对于符合条件的每个孤独症儿童给与3万元的康复训练补助。2023年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入为民生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已补助报销28人,补助资金27.2万元。去年在县残联指导监管和台州二院努力下,顺利完成台州二院“提升建设规范化儿童康复机构”的评估验收,为更好地开展“家门口”孤独症儿童康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浙残联发〔2022〕6号文件规定,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的对象为未满 7 周岁持精神残疾证或孤独症诊断证明儿童、7—9周岁未正常入学持精神残疾证或孤独症诊断证明儿童,9周岁以上至18周岁的孤独症儿童如想要享受康复训练补助,需持精神残疾证的低保低边家庭儿童。如果要延长非低保低边孤独症儿童康复补助的年龄期限,需县级出台提标扩面政策,同时超省文件范围外额外产生的经费需由县财政出资保障。作为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县残联将积极将孤独症儿童目前这种补助现状向县级层面及上级残联反映,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补助体系。
同时你提议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纳入特病报销管理范畴一事,据向天台县医疗保障局了解,2022年7月份开始,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已被纳入特病报销管理范畴,享受每年3个月的特病报销补助。
感谢你对我们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残联
联 系 人:朱峰虎
联系电话:0576-83658797
天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