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1959184P/2023-101213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机构全称: 天台县博物馆
机构简称: 博物馆
机构地址: 博物馆-国清路333号
机构职能:


天台县博物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天台县博物馆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承担可移动文物征集、修复、陈列、展示及各类藏品的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三)承担全县文物的考古、发掘、研究、保护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对古迹遗存进行维修,编辑文物书刊。


(四)承担全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文物保护单位的筛选和推荐,文物保护单位“四有”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业务性指导工作。


(六)完成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公开电话: 0576-83173503
机构负责人: 陈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