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3949/2023-97877 | ||
---|---|---|---|
发布机构: | 天台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民生改善、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引导和扶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经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入驻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的草根社会组织。
申报项目的主体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提供社会服务能力,以项目形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社会效益明显,或在特定领域发挥引领或示范作用;
2、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含备案),按时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参加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业务事项,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同等条件下,获得社会组织评估3A级以上、经登记注册的民办社工机构、枢纽型、公益类、慈善类或列入天台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目录的社会组织优先。
(二)项目范围
1、“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
2、按照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
3、其他有利于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中起积极作用的各类社会公益项目。
三、项目总体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天台县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收益群体精确,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社区和服务发展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4、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从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了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6、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7、其他要求。申请项目实施地为天台县,服务对象为天台县范围内的常住居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确需超过一年的,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单个项目(或子项目)预算一般不超过5万元;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四、项目评审及实施
(一)项目评审
1、资格审查。县民政局受理申报,并按规定进行前置审核。
2、组织评估。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的类别、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社会诚信、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评估,并确认入选项目。
3、项目公示。入选项目名单经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资助项目。
(二)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周期至2024年6月30日。
2、所有项目均应于项目设定时间之前完成,并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申请验收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县民政局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其实施检查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五、违规处理
1、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申报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2、公益创投期间,申报社会组织有其它方面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活动由天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六、申报方式
填写《天台县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箱,并将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633办公室。
(联系人:余林伟、陈丽霞,联系电话:83930543/18072510
539。邮箱:ttmjzzglk@163.com)
附件:天台县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