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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3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1-28
14:4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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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彬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全额补助》提案,现答复如下:
《天台县农村水利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16年印发,试行了较长一段时间。期间我局也关注到了提案提及的山塘项目补助比例不足导致农村山塘整治项目村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局已与县财政局相关科室就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比例的事项进行了数次对接。就村级山塘整治项目,将此类项目补助标准丛原有规定的直接工程费的80%提高至直接工程费的100%。但因农村山塘实际使用管理均为村集体,且项目为公益性补助项目,项目业主无法调整为属地政府,因此项目前期设计、监理等费用无法给予补助。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许海波
联系电话:13958504342(634342)
天台县水利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