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92790977R/2023-1023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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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更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有关精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的通知》(浙市监知〔2023〕11号)。
一、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按照《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和《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建设实施指南》的要求,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系统(https://zscqyjs.zjamr.zj.gov.cn/申报入口:知识产权之家——我的办事——一站式管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浙江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具体《实施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实施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对象只限申报一个项目(高校以学院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不得申报省局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0日9:00-12月25日2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的通知.doc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