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江汇佳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年产6万件过滤设备配件(石油化工专用设备)项目(车间3)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 浙江汇佳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年产6万件过滤设备配件(石油化工专用设备)项目(车间3) 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浙江省天台县建筑工程公司 承包的 浙江汇佳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年产6万件过滤设备配件(石油化工专用设备)项目(车间3)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情形,经总包单位提出申请,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 2023 年 11 月 23 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公示期满后,以上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科室: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576-83930856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