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2200/2023-128345
- 文件编号:天水利〔2023〕20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TTD18-2023-0002
- 主题分类:部门、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11-1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天台县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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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公开等工作的通知》(天依办〔2023〕8号)要求,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水法〔2021〕11号),我局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本系统执行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天台县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4日起施行。
天台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