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3-127175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23〕4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单位: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2023-10-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台县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08:3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湿地保护工作,改善湿地生态现状,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天台县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天台县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办发〔2023〕4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