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587791576W/2023-102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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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2022年,天台县综合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法治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做好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计划进行专题辅导,列入全局职工“周四学习夜”常态化组织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文章论述等内容,并围绕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就如何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发言。二是坚持与时俱进,活用网络学习,通过学习强国、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等网络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全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三是坚持学以致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行政处罚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部署安排,对于把行政处罚中所建立的优良制度转化为实际的执法效能,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落实省市县指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设立单位,具体抓改革的各项工作推进,统筹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因地制宜谋划15个乡镇的执法队设置模式,下沉359名执法人员到10个赋权镇街,实有人员下沉比例80.85%;强化镇街的主体地位,明确镇街的镇长(主任)担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整合基层站所,纳入“县属乡用共管”体系;构建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维度常态化执法监督体系,打造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督闭环,按照 “一专多能”要求,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给与相应指导和培训,同时常态化开展岗前教育、集中法制培训、日常学习等,培养综合型的执法人才;
三是坚持“一张清单”管理。全面完成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赋权清单、检查事项清单的梳理,逐条逐项界定执法和监管边界,目前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448项,占全县行政执法事项5218的27.75%。推动事项赋权,根据实际需求赋权到各镇街,目前我县城区三街道的赋权事项为517项,三个中心镇的赋权事项为485项,其他乡镇的赋权事项为105项,5个山区乡采用辐射模式。定期组织赋权事项执法效能“回头看”,在实际运行中动态调整赋权事项。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建立健全赋权过程中部门与镇街无缝接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部门与镇街的执法协作,避免监管漏洞。
四是积极探索,求新求变。一是创新设立台州民革法律服务团“大综合一体化”天台工作站,聘请民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加入我县“综合行政执法讲师团”,按“一月一主题”给镇街执法队员开展综合法律、执法规范、执法流程、线上系统应用操作等培训,目前已举办6期。台州民革法律服务团“大综合一体化”天台工作站工作,得到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台州主委褚义军的点赞肯定。二是创新推出“三色三环”工作法,全领域推进"综合查一次"。深化柔性执法,探索实施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查一次”,针对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创新推出“事前教一次”、“综合查一次”、“回头看一次”,并根据检查对象自查自纠以及现场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开展“红、黄、绿”三色赋码监管,分别赋予不同的监管频次以及不同的惩戒力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管力度,截止目前,我县已开展跨部门“综合查一次”1289次,重复违法行为数量明显减少。《天台县探索实施“三环三色”工作法提升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获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朱巧湘批示肯定推广。三是结合本地特色,将天台山和合文化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革的实践中,开展“和合执法队”创建工作,打造县域社会治理样板。文章《浙江天台探索和合执法新模式 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取得新成效》在人民日报上刊登。12月份将开展全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镇(街)一品”实践创新案例擂台赛,将前阶段改革成果进行PPT展示,促进各镇街执法队之间的学习交流,在取长补短中推进改革取得成效,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辨识度的天台改革经验。
(三)坚持数字引领,统筹推进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夯基垒台,推动一个平台管执法。县乡两级全面应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县15个乡镇(街道)管理员入驻率达到100%。推广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全面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全县10个镇街和32个部门开通证据共享应用,案件证据电子化率95.54%,证据材料移送合格率100%,线上移送案件率100%,移送证据立案率100%,移送案件比率30.43%。
二是数字赋能,推动高频执法事项监管。梳理“1+8”执法队伍的高频事项,围绕高频事项推动执法数字化应用,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如疫情常态化背景下为加强流动摊贩核酸检测保持在48小时内管理,在全省推广的浙政钉数字应用“摊省心”中拓展“四码合一”查验,要求出摊车主全员注册摊省心APP,可通过后台实时查验流动摊贩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情况,后台发送数据实时提醒摊主做好核酸检测。目前“摊省心”应用已参选省司法厅《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入选中国标准版研究院“标准话支撑政府数字化专项”全国案例50强,在第二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上展示。
又如推动“药安心”平台应用,通过该平台对接各专业新闻媒体,第一时间获取各地曝光的不良药品信息,对辖区内售药商家药瓶目录进行快速比对,要求商家下架不良药品,维护群众生命安全。
三是留痕可溯,推广“行政诉讼e监管”数字化应用。以浙政钉为基础平台,将全县所有行政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以及县域内所有调解组织作为用户导入系统,形成统一的行政争议解纷组织。在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驾驶舱中实时更新全县行政机关涉诉案由、案件数、败诉数、败诉原因等系统参数,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进行全方位监督。行政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邀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诉前矛盾化解。截止目前,“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已化解行政争议8起。
(四)狠抓普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县执法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宣传,在天台县电视台“法治天台”栏目进行了《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于法有据》专题报道,面向全县观众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考试,组织全体正式职工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交流心得体会,通过笔试抽测形式开展《条例》业务知识考试活动,通过考试考核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积极送法上门,借大综合一体化联络的契机,走访各相关单位,送法上门,使各单位充分知晓《条例》内容;落实全员普法,印刷《条例》宣传手册1000余本,利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户、进工地“五进”活动为载体,分发群众,进一步浓厚群众知晓学习氛围。
(五)牢记执法本业,以高水平行政执法引领带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针对轻微违法行为,依照《天台县行政执法领域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服务、限期整改、批评警告等非强制执法手段,避免“以罚代管”。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对于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依据、程序,行政处罚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了公示;落实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履职期间主动出示执法证;对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进行了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一线执法人员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法制科定期就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制定及使用情况,全过程记录资料保存调阅情况进行抽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工作责任主体,按照《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行审核,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情况。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所有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截至目前,全局持执法证人员共144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水平还有进步空间;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需要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行动法制审核仍需完善,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高;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机制体制仍需理顺完善,部门职责边界还要进一步梳理。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各次会议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要求,执行党章、党内法规、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规定,完善县综合执法局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同时通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局属各中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负主要责任,使法治建设与综合执法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养成自觉守法意识,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局长办公会、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集中学习《民法典》《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年度述法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表率示范,形成“头雁效应”。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县综合执法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的赋权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推行“教科书”式执法监管,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行政执法改革“小切口”撬动法治建设“大场景”,系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努力跻身省市第一方阵。
2.加强执法培训。重点加强执法人员对新划转执法领域如林业、建筑业、民政、民宗等行业管理常识及执法技能培训。同时,重点加强对执法规范、执法技能等执法能力方面的培训。
3.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案卷评查、责任追究和纠错问责制。
4.推进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配备行政执法留痕、可追溯的音像记录设施设备和规范办案室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和城市执法改革新划转事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实际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裁量基准。根据《浙江省常用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对执法文书作进一步规范。
5.持续推进改革。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及时梳理权责清单,做到上下衔接有序,政令畅通,监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