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310230026836341/2022-104270
- 文件编号:天残联〔2022〕1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残联
- 成文日期:2022-09-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办理爱心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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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残联:
为方便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共享小康,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位残疾人心灵。经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残联、县交通集团协商,同意对乘坐城区公交的残疾人免费办理乘坐公交车卡(爱心卡),希各乡镇(街道)残联将此优惠政策传达到每一个有需求的残疾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爱心卡的办理
天台县籍残疾人及外地籍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彩照1张,外地籍残疾人还需出示天台县暂住证,到天台县公交车IC卡充值点(地址:天台客运北站一楼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每人仅限办理一张“爱心卡”,需押金15元。
二、爱心卡的使用
1、使用范围:天台县内以下线路的城区公交车:1路、2路、3路、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12路、13路、15路、16路、17路、18路、19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使用本卡时须遵守《公共汽车乘坐规则》,上车时主动刷卡,并出示给公交司乘人员查验。
3、残疾人持爱心卡乘车,只需上车时刷卡一次。
4、爱心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送)和私自更换照片,一经发现由公交司乘人员予以收缴,停止免费乘车待遇一年。
三、爱心卡的挂失、补卡
若爱心卡遗失时,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照一张到爱心卡业务办理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办妥当天就可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时,新卡维护费需自理。
四、爱心卡的换卡
爱心卡发出三个月内,如发现不能使用,予以免费调换。如是人为损坏的,须缴纳卡维护费才能调换。换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寸彩照一张。
五、爱心卡启用时间
自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
天台县财政局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天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